一、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展览业复工复产工作
(一)根据中央疫情防控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工作部署,在做好疫情精准防控的同时,支持展览企业有序复工复产。在当前线下展会暂不开展的情况下,积极支持企业线上办展、线上参展。各地对线上展会活动要加强工作指导,做好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,提供服务便利。
(二)根据疫情形势变化,各地要按照国家和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结合实际,动态调整展会活动安排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,科学制定好复工复产防控措施,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,落实主体责任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
二、加快推进展览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
(三)积极打造线上展会新平台。推进展会业态创新,积极引导、动员和扶持企业举办线上展会,充分运用5G、VR/AR、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举办“云展览”,开展“云展示”、“云对接”、“云洽谈”、“云签约”,提升展示、宣传、洽谈等效果。
(四)促进线上线下办展融合发展。大力推动传统展会项目数字化转型,整合现有展会资源,打造网络展会集群,鼓励政府主办的线下展会率先线上开展,支持专业展会主办机构将线下品牌展会项目开通线上展览,探索线上线下同步互动、有机融合的办展新模式。
(五)培育线上展会龙头企业和品牌展会。支持开展跨城市、跨区域办展合作,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先进办展理念、运营规范、模式创新成效显著的龙头在线展览企业,支持打造市场竞争力强、带动作用大的线上品牌展会,有效发挥示范、带动和辐射作用。
三、积极利用展会平台开拓国际市场
(六)助力企业抓订单、保客户。积极利用商务部和地方境外办展项目,在深耕传统市场的同时,加大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及新兴市场国家开拓力度,支持企业抓订单、促出口。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,依托网络平台做好展前对接、线上推介、现场直播、远程洽谈签约等,努力保住老客户,吸引新客户。
(七)创新展会国际营销模式。整合政府、办展机构、行业组织、我驻外经商机构以及跨境电商平台等多方资源,推动展会信息互通,统筹线上线下渠道,强化展会国际营销和对外宣传推广,提升重点品牌展会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。推动优势展会资源整合,建立合作共享展会协同发展机制,形成开拓国际市场合力。
(八)深化展会国际合作。积极开展贸易促进服务,加强与境外专业展览机构和成熟展会项目合作,优化境外办展结构,鼓励自办展会与国际展会品牌对接合作,打造区域性国际展会品牌。
四、多措并举做好政策支持和保障
(九)推动政策落地见效。落实既有政策,指导展览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和地方出台的财政税收、金融保险、复工复产保障等各项惠企政策措施,降低疫情造成的损失。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跟踪评估,及时反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。
(十)用足用好财政资金。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规定支持范围内,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细化线上线下国际性展会扶持举措。鼓励各地积极出台展览业专项支持政策,发挥地方财政资金和相关产业引导基金作用,支持展览业尽快复苏。
(十一)持续推进简政放权。落实好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涉外经济技术展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》(商办服贸函〔2020〕52号),整合完善政务平台,依托商务部“展览业信息管理应用”系统,优化展会在线审批和备案管理流程,全面推行在线办理,推动实现“一网通办”。统筹监管资源,夯实属地监管,做好展会事中事后监管。
(十二)优化公共服务。各地要依托展览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,督促属地展馆统筹做好展会排期、信息公布及预警疏导。积极协调公安、市场监管、海关、卫生防疫等部门,对因疫情影响再次申请审批和备案的展会提供服务便利,做好因疫情未办展会相关善后工作。发挥中介组织作用,支持行业商会、协会与展览企业联合办展,及时为企业传递信息,反映诉求,提供法律支持和咨询等服务。
(十三)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。切实提升线上线下展会各参与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完善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协调处理机制,有效保护参展商等各参与方合法权益。
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决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。面对新形势新变化,各地区要加强形势研判预判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,密切关注展览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点、堵点,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企业诉求,加强工作对接,协调推动解决,认真总结创新展会服务模式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做好提炼推广,开展互鉴交流。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。
商务部办公厅
2020年4月13日